摘要:政法工作是新中國成立初期的一項重要工作,承擔著鞏固和保障新生人民政權的職能。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下屬的政治法律委員會是新中國政法工作的實際領導與執行機構,協助政務院指導和聯系政法部門,推動新中國的法制建設步入正軌。從政治法律委員會的職權設定到具體運行等諸多方面,周恩來都付出了巨大心血和精力,推動了政法隊伍的革命化和政法工作的規范化,體現了堅持黨管政法、堅持人民政法、重視政法人才培養、重視政法制度建設、聯系實際立法等鮮明特征,為新中國政法工作的有序展開,發揮了重要作用。
全文見附件